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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內容:
繳費後若因故無法出席課程,要如何辦理退費?
答覆內容:
課程若因報名人數未達開班標準,則將報名學員繳交之報名費用全數無息退還。若因學員個人因素欲退出課程,則依下列標準辦理退費: (一) 單科: 申請退費時點 | 費用 | 報名繳費後至開課10日前 | 全額退還 | 開課前10日至開課日 | 扣手續費250元,無息退回差價予繳費者 | 開課後未逾全期課程時數三分之一 | 扣學費定價二分之一(未達250元以250元計),無息退回差價予繳費者 | 開課逾全期課程三分之一 | 不予退費 | * 若因本會因素致開課日期異動或停辦致無法參訓者,全額退還該班次已繳費 用。 (二) 任選組合: (1) 取消任選組合全部課程: 申請退費時點 | 費用 | 報名繳費後至首班次開課10日前 | 全額無息退還現金 | 首班次開課前10日至開課日 | 扣手續費250元,無息退回差價 | 首班次開課日後 | 扣除已上課班次學費定價後,無息退回差價。(若上課當班次未逾課程時數三分之一,扣當班次學費定價二分之一) | (2) 取消任選組合中任一課程後,若不再符合任選組合優惠條件: 申請退費時點 | 費用 | 報名繳費後至首班次開課10日前 | 扣除剩餘班次之學費定價後,無息退回差價 | 首班次開課前10日至開課日 | 扣手續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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